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为纪检监察工作在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当今数字化浪潮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打通数据壁垒,加强平台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传统监督方式存在盲区和死角,而大数据信息化能够整合数据,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纪检监察机关应内部畅通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信息渠道,外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完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通过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将海量数据有机“串联”,为正风反腐提供强大数据支撑,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善用科技赋能,强化数据运用。当前,腐败行为日趋隐蔽,手段不断翻新,纪检监察机关需发挥大数据优势,提升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开展风腐同查同治的能力,统筹用好各类业务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汇聚整合和综合利用,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跟进监督。同时,健全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主动性,以大数据信息化助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让政治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数据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盯重点领域和对象,深化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数据关联锁定腐败问题线索,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各类突出问题。通过大数据加强类案分析,建立办案模型,把异常问题信息和监督需求衔接起来,对数据全面分析、精准比对,加强分析研判,助力发现传统监督方式难以发现的问题,将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效能,保障执纪执法高质高效。
在大数据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要深刻认识大数据信息化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肃纪反腐,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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