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融租赁公司,吴晓灵认为应该允许它们实行比商业银行宽松的政策,扩大它的存款来源;应减少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这有利于减少金融风险在系统内传递
快速成长的银行系金融租赁或将迎来扩容。据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批拥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于近期由银监会批准筹建。
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银监会批建的有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没有金融牌照的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目前主要由商务部监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日前举行的“融资租赁登记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对于这两类融资租赁公司应实施区别监管,应允许拥有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存款来源。
金融租赁扩容
2007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截至2009年5月底,12家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超过948亿元,其中租赁资产855亿元,资产主要投向机器设备、电力设备、飞机、船舶等12大领域。
去年7月6日,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透露,经国务院批准,未来两年将新增10家由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知情人士透露,第二批4家金融租赁公司可能于近期获批筹建,但是关于这4家公司的名单,业内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农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另一种说法则称北京银行拟设的金融租赁公司不在此列,而中石油拟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纳入银监会拟批复筹建的第二批公司名单。
北京银行相关高管对本报表示,他没有接到任何这方面的最新消息。中石油金融租赁公司筹备组人士则对本报表示,对该公司是否获批筹建尚不清楚。
据媒体报道,中石油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计划联合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昆仑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其中中石油出资54亿元,持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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